問:國家對出口到港澳地區的鮮活冷凍商品有什么規定,管理的品種有多少? 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制定有《關于供應港澳鮮活冷凍商品主動配額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是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出口商品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宗旨是為維護正常的出口經營秩序,使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做到優質、適量、均衡、應時,以滿足港澳同胞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維護港澳地區繁榮穩定。
實行主動配額管理的鮮活冷凍商品具體品種如下:
活豬(包括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
活牛
活禽(包括活雞、竹絲雞、珍珠雞、活鴨、野鴨、活鵝、活乳鴿)
活水產品(包括活塘魚、大閘蟹)
凍豬肉(包括整只凍豬、分割鮮、冷、凍豬肉、豬副產品、凍乳豬)
凍牛肉(包括鮮、冷、凍牛肉)
凍家禽(包括整只和分割鮮、冷、凍雞、鴨、填鴨、 鵝、乳 鴿)
皮蛋
問:供港澳鮮活冷凍主動配額商品由何機關簽發證件? 答:供港澳鮮活冷凍主動配額商品的出口工作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全面負責管理,并授權鮮活冷凍商品出口證書的簽發。外經貿部授權的簽證機關依據外經貿部分配的配額簽發。
問:經由港澳轉口、轉運的鮮活冷凍的商品如何辦理出口簽證? 答:經由港澳轉口、轉運的鮮活冷凍商品視同對港澳出口,納入主動配額管理。出口時應辦理出口放行證或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