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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9號(關于對原產于韓國和泰國的進口苯二甲酸實施臨時反
三、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原產于韓國和泰國的進口對苯二甲酸如何征收反傾銷保證金等方面的問題,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11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對于所征收的反傾銷保證金及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保證金的處理,海關總署將根據終裁結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0年第4號 2.對苯二甲酸反傾銷保證金征收比率表.doc
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