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昌平順天通門診部由于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已于4月30日被取消醫保定點資格。該門診部通過更改藥方的方式,將自費藥品更改為可報銷藥品。此外,還可通過此方式購買核桃、大棗、化妝品、洗滌用品、保健品,甚至包括1000多元的按摩腳盆。
眾所周知,醫療保險基金的組成包括參加者個人、單位向當地醫保中心交納的醫療保險金,以及各地政府財政注入的醫療救助金,這些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群眾的“救命錢”。可有些醫療部門把醫療保險基金當做自己的“小金庫”來支配,把自費藥品更改為可報銷藥品,甚至可以購到價值1000多元的按摩腳盆,使醫療保險基金白白流失。
這家門診部為何把手伸向“救急救命”的醫保基金?在我看來,是患者和醫院雙方互惠互利的結果,對于患者來說,花很少的錢,甚至不花一分錢就可以購到藥品,甚至是吃的、用的等日常物品,醫保卡成了“打折卡”、“購物卡”;對于門診部而言,可以騙取不菲的國家醫療保險基金,提高了職工個人收入。
這件事情曝光后雖然初步得到解決,但對于這家門診部的處理不能止于解除協議。首先,要進一步追究門診部的責任。《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六)弄虛作假、調換藥品的;(七)采取其它手段騙取醫療保險金的。由此可見,對于這家門診部的違規行為處罰明顯過輕,違規成本太低,還需要對其進行罰款并賠償損失處理。因為違規成本過低有可能會助長騙保行為,使騙保行為更加猖獗,騙保者層出不窮,只有嚴刑峻法、依法辦事,責令騙保者作出賠償,并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才能遏制騙保者的違規沖動。
其次,應該追究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個人責任。《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個人弄虛作假騙取醫療保險待遇,或者轉賣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的藥品謀取不當利益,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并對該個人處騙取醫療保險基金額 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根據這家門診部的“病歷”按圖索驥,使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患者”一一浮出水面,除讓他們把所購置的生活用品等如數退還外,應維護法規的嚴肅性,依法對個人進行嚴肅處理。這對其他醫療部門也是一次“示范”警戒,從而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使用。
其三,需要完善相關制度,通過嚴密的制度設計讓騙保者無縫可鉆。其實騙保者絕非只此一家,還有一些沒有發現,或者正在預謀。筆者以為,只有通過嚴密的制度設計,才能讓騙保者無處下手,伸手即被捉。例如,醫保部門可以加強日常審核監控,聘請專家對病案進行審核,以及時發現;發動群眾加強監督,對舉報者進行重獎等提高舉報者積極性,對醫院、門診部等定期進行數據分析,以及時發現問題并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