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樣的《買賣合同》才是規范的合同? 一個規范的合同必須包含以下幾點:
(1)買方和賣方兩個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3)貨物交付日期和交付地點、付款日期;
(4)買賣雙方的有效簽字蓋章。
為了避免糾紛,建議在合同中增加違約責任條款,包括品質原因、延期交貨或延期付款的責任認定及索賠方式;
同時,還建議在合同中增加“第三方簽字”,第三方可以是見證人、擔保人或與合同內容有關的人員。比如外商通過外貿公司采購商品,經營戶既可以與外商直接簽訂合同由外貿公司充當第三方簽字確認,也可以在與外貿公司簽訂合同的同時要求外商也同時簽字確認,以減少交易環節,有利于減少合同糾紛。
目前,義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都出臺了商品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經營戶只要登錄工商局官方網站(www.ywgs.com)就可以免費下載,也可直接到各轄區工商所或市場工商監管服務區領取,或者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義烏營銷服務部領取。
2、簽合同時應注意哪些方面?
一要慎看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等,并復印留存。看清記載對方的身份,不僅能有效了解其真實身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預防合同詐騙的發生;
二要慎查簽字人的權限,如代理人的應留存有效委托書。簽字人的權限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合同的效力;
三要慎約商品質量標準、商品驗收等條款。商品質量標準的約定不明,是合同糾紛產生最主要的因素,商品驗收不確定,會造成事后合同難以履行;
四要慎選定金或預付款。定金具有擔保性質,且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總額20%,預付款只具有支援性質,不起擔保作用;
五要慎書文字表達。合同條款的文字、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如數據、計量單位力求準確、恰當,避免使用“大約”、“左右”、“良好品質”等含糊不清的字樣。不過在看樣下單買賣中,為爭取訂單,可在合同中注明“品質與樣品大致相同”的條款。
3、與公司或代表處買家簽合同時蓋章和未蓋章有什么區別?
蓋了章才能說明對方是以公司名義向您采購,如果未蓋章只能是簽字人的個人行為與對方公司無關。
4、《提貨確認書》有什么作用?
《提貨確認書》有兩個作用:
(1)客觀上證明買家已經收到了您提交的貨物;
(2)主觀上證明買家已經驗過貨并接受,且對您提交的貨物的質量、數量等不會提出異議,避免以后買家以質量為由惡意拒付或拖欠。
5、《提貨確認書》需要蓋對方公司的公章嗎?
必須加蓋對方公司的公章,除非在簽定《銷售合同》時在合同里指定由某人來簽收貨物。在合同沒有指定的情況下未蓋公章,只能說明是簽字人收了貨,在對方公司不承認的情況下不能說明是該公司接收的貨物。
6、《授權書》有什么作用?
有了《授權書》,代理人就可以在《授權書》有效期內,代表授權人在授權范圍內進行貿易活動。
7、外貿合同由外商的翻譯或國(境)外企業駐義機構雇員簽訂是否可行?
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定代表人。如非企業負責人代表企業達成合同時,一般應有授權證明書、委托書或類似的文件。
若翻譯或雇員代表駐義機構簽訂合同,則必須持蓋有該機構公章和其母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的授權證明書、委托書或類似的文件。
若翻譯是代表某位外商簽訂買賣合同,則需持有該外商的委托書。
在代理關系不明確的前提下,經營戶最好直接和公司或真正的買家簽定合同。
法律同時也規定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權利。因此,由翻譯或雇員簽訂的合同在開始執行以后,被認為是有效的。并且,該合同若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則其簽字人要承擔違約的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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