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航空器是指中、外各國國家元首乘坐的座機,各國重要代表團乘座的專機、包機,作為軍用及特殊物品運輸的航空器,停留時間短(一般停留1小時左右)的過境航空器。
1.一般情況。在正常無疫情的情況下,可給予方便、禮遇,或由接待部門辦理入出境手續,予以放行;如果發現檢疫傳染病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處理方法同一般航空器。
2.過境航空器。對停留時間較短的過境航空器,其旅客和員工如不離開航空港的候機大廳,可以不再進行衛生檢疫手續;對來自境外疫區或者機上有染疫人、染疫嫌疑人或一般性病人時,按照規定實施入境衛生檢疫和必要的衛生處理。
3.軍用航空器。軍用航空器一般需實施檢疫,但國家軍事領導機關有特殊要求的,則由接待單位與國家檢驗檢疫機構共同協商,參照專機的衛生檢疫程序執行。
4.特殊人員的衛生檢疫。
①政治身份很高的人士按國際慣例沒有免驗待遇,但可以禮遇,手續由陪同辦理,但檢疫人員應在崗進行健康診察,遇需衛生處理者,應與有關接待部門協商,請示報告妥善安排。
②專業團體包括文藝體育代表團、軍事、專家技術代表團等,可由先行人員事先聯系,辦理集體健康申報,檢疫人員在入出境通道進行健康觀察。
③對于帶有政治、法律因素的人員,如被引渡者、犯人等,應采取不同形式完成檢疫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