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組織落實局機關政務工作,及時上傳下達,協調方方面面的關系;
2 負責本局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起草工作,檢查、督促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
3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文秘資料、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新聞報道、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及信 大訪基建和接待工作;
4、負責了解和分析各個時期的外經貿工作情況,當好局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5、負責局行政法的投訴、政協的議案、提案辦理工作;
6、負責局機關的后勤保障、車輛調配和管理、考勤登記、財產管理工作;
1、負責研究和制訂全縣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參與項目的洽談,并指導和幫助主辦單位做好合同前期工作;
2、負責審核權限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包括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合同的補充、變更、延期等);
3、負責組織上報由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項目;
4、負責核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經營狀況;
5、負責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備(或技術轉讓)和加工貿易生產合同。
1、負責擬定全縣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建議,編制一般貿易出口年度計劃;
2、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開拓國際(境外)市場規劃,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
3、負責實行對全縣進出口業務的宏觀管理,督促檢查進出口公司完成出口計劃情況,填報全縣一般貿易出口各種統計報表; 4、負責全縣進出口經營權的審核申報工作;
5、負責對赴外國(地區)的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6、負責全縣出口退稅管理監督和稽核,協助有關部門打擊騙稅;
7、負責全縣出口退稅帳戶托管貸款和貼息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8、組織參加各種貿易洽談會、貿易展銷會,組織申辦國內各類貿易展銷會。
1、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加工裝配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章程、合同(協議)的情況,擬訂有關管理制度和意見;
2、負責編報和監督執行利用外資計劃以及國家實行配額行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年度計劃,參與組織企業參加出口配額招標工作;
3、負責監督加工貿易企業執行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和管理規章;編報和執行機電產品配額的年度進口方案;
4、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加工裝配企業合同(協議)的后期管理工作,包括辦理新辦企業驗廠、生產合同核銷、設備轉廠、設備解除海關監管、合同(協議)中止(終止)等手續;
5、負責協助企業做好'兩類型企業'(產品出口型和技術先進型企業)、進出口商品自動許可證、批準證和海關A類管理企業的申報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工作;
7、負責全縣外經貿統計工作,定期分析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的投資、生產經營情況;
8、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的專門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的協調與服務工作;
10、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加工裝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負研究和制定全縣有關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參與項目的洽談;幫助和指導主辦單位做好合同前期工作;
2、負責審批權限內的對外加工裝配業務項目;
3、負責做好需經上級外經貿部門審批的對外加工裝配項目的上報工作;
4、負責核定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的生產能力與經營狀況;
5、負責審批對外加工裝配企業設備(或技術轉讓)和加工貿易生產合同;
6、負責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的商號變更、廠址變更、協議延期等審批工作;
7、負責惠東縣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屬下企業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工作。
1、 依照財會制度,做好本局行政經費管理和日常財務工作;
2、 協調與稅務、財政等有關部門關系,并做好繳交稅費、上繳財政等工作;
3、 負責做好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結匯和商務代理費、報關費等收繳工作:
4、 負責本局直屬有關單位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1、 根據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做好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2、 負責局黨務、機關機構編制、紀律監察、全體干部職工工資、福利和社會勞動保險等工作;
3、 負責做好局的干部年報、工資年報和離退休干部人員管理等工作。
1、負責全縣加工貿易企業報關電子數據的靈入工作。
2、負責辦理縣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屬下對外加工裝配企業的報關業務,包括:1,辦理對外加工裝配企業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2,辦理對外加工裝配項目和生產合同(含補充合同)的海關備案、核銷手續;3,協助外商投資項目及其生產合同(含補充合同)辦理海關備案手續;
3、負責做好與海關、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口岸服務公司和各專業報關公司的協調工作;
4、協助海關、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打擊違法走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