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公司的投資是基于經濟和財務目的,在風險可接受的范圍內進行資產的穩健和有效配置,努力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以被動投資、財務投資為主,追求長期的、穩定的和可持續的風險調整后回報。
中投公司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遵守投資接受國的法律法規,積極為當地經濟繁榮與發展做出貢獻。
合理的資產配置框架是中投公司獲得風險調整后長期回報的基礎。
中投公司在境外主要投資于股權、固定收益和另類資產。另類資產投資主要包括對沖基金、私募市場、大宗商品和房地產投資等。投資區域涵蓋發達國家市場和新興國家市場。
控制投資風險的目標是通過實施積極的風險管理,確保投資活動在可接受的風險范圍內有序運作,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包括承擔和管理能夠帶來投資收益的風險,如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規避和減少不能帶來收益的風險,如操作風險。
中投公司根據自身投資模式的特點確定了風險偏好與風險容忍度,制定了風險預算,實行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以內控管理框架COSO標準為基礎的內部控制體系。建立了包括執行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首席風險官、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部及其它有關部門在內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以有效防范經營風險,確保公司依法、合規、穩健經營。
中投公司主要委托外部基金管理人進行境外投資。外部基金管理人選聘分為公開選聘和定向選聘。選聘標準是:(1) 財務穩健,資信良好,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規定和監管機構的要求;(2) 經營資產管理業務達到一定年限,管理資產達到一定規模;(3) 從業人員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從業資格要求;(4) 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制度,經營行為規范;(5) 近3年未受到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
為保證外部基金管理人選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評選分為申請、初評、復評、費率議價及合同商定等階段。中投公司依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文件、面試情況及管理費率報價等進行初選,經過內、外部專家集體復評后確定最終獲聘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