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得克薩斯州原屬于墨西哥,1821年以前得克薩斯是新西班牙總督區(西班牙殖民地)的一部分。墨西哥獨立后,得克薩斯成為墨西哥CoahuilayTejas州的一部分。從19世紀20年代開始,大量美國移民涌入得克薩斯。
1835年12月20日,得克薩斯人在戈里亞得簽署了第一份獨立聲明。而后墨西哥政府禁止蓄奴制度存在,這些奴隸主不滿意,因此得克薩斯在1836年3月2日正式宣布獨立,建立了得克薩斯共和國。美國承認得克薩斯共和國,墨西哥不承認得克薩斯的獨立,宣布要將得克薩斯重新并入其領土,得克薩斯維持其獨立立場并強調格蘭得河是其邊境。英國試圖調停這場爭議但沒有成功,因為墨西哥不肯承認得克薩斯。
1845年美國宣布假如得克薩斯共和國愿意加入美國的話美國將承認格蘭得河為其邊境。同年得克薩斯加入美國成為美國的第28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