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貸:是一個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增強商品的 競爭能力,通過本國銀行對本國 出口商(賣方)或國外 進口商或進口方銀行(買方)提供的 優惠利率的貸款。出口信貸按 貸款對象可分為 賣方信貸和 買方信貸。賣方信貸就是出口國銀行向本國 出口商提供的用于支持出口的 優惠利率的貸款。 買方信貸就是出口國銀行向國外 進口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的,用于支持本國 商品出口的 優惠利率的貸款。為了減少可能出現的風險,一般最高貸款額不超過貿易合同金額的85%,并由本國出口信貸擔保機構擔保。出口信貸的詳細內容將在國際金融部分介紹。
就是國家為了擴大出口,對于本國出口廠商或商業銀行提供的信貸,由國家設立的擔保機構出面擔保,當國外債務人拒絕付款時,該機構就按照承保的數額給予補償。通常保險公司不承保的出口 項目都可向擔保機構投保。擔保風險一般分為政治風險和 經濟風險,前者一般為合同金額的85%-95%,后者一般為合同金額的70%-80%。
出口補貼又稱 出口津貼,是一國政府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價格,加強其在國外市場的競爭力,在出口某種商品時給予出口廠商的 現金補貼或 財政上的優惠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補貼會造成市場扭曲,屬于不公平貿易行為,應根據有關承諾禁止使用。 出口退稅可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鼓勵出口的措施,它不屬于不公平貿易行為。 出口退稅就是在 商品出口時,國家將其在國內生產流轉過程中被征收的所有 稅款全部退還給 出口商,使商品能夠零稅率出口的措施。目前我國已在逐步提高 出口退稅 稅率。
是指出口廠商以低于國內市場價格甚至低于成本的價格,在國外市場上 大量拋售商品的行為。
外匯傾銷就是利用本國貨幣對外貶值的機會擴大出口。本國 貨幣貶值,則用 外幣表示的本國出口商品的價格就會降低,本國出口商品競爭力提高,有利于擴大出口。同時,用 本幣表示的進口商品的價格增加,進口商品競爭力下降,有利于 限制進口。但 外匯傾銷是有條件的:(1) 貨幣貶值的程度大于國內物價上漲的程度,(2)他國不同時實行同等程度的貨幣貶值或采取其他報復措施。
具體有:成立專門機構,研究與制定出口戰略;建立商業情報網;建立 貿易中心;組織貿易代表團出訪或接待來訪;組織 出口商的評獎活動。
為了擴大出口,不論是 發達國家還是 發展中國家,都千方百計地采取各種方式鼓勵 出口商的積極性。 如建立 經濟特區 具體形式有:自由港,保稅區,出口加工區, 自由邊境區, 過境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