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外貿收購統計須按以下原則和方法處理:
1.出口商品收購統計的原則:為了避免出口商品收購統計數字的重復或遺漏,保證商品收購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在進行此項統計時,遵循誰收購誰統計的原則,即誰與出口商品的供貨單位直接發生結算關系,就由誰作外貿收購統計。具體作法是:
(1)凡地縣外貿公司內外兼營、統一收購的,應按調往省外貿公司出口的商品作外貿收購統計.即u201c以調代購u201d;凡地縣外貿公司只收購外貿出口商品的,收購后作出口商品收購統計;
(2)外省外貿公司通過本省外貿公司購進的出口商品,由本省外貿公司作外貿收購統計,外省外貿公司作調入統計;
(3)外省外貿公司直接從本省供貨單位或個人收購的出口商品,由外省外貿公司作出口商品收購統計;
(4)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廠礦)出口自產商品,出口后作收購統計。
2.購進原料、自付原料加工成品
的統計方法:此項業務,是指外貿部門把從國內收購的原料或者進口原料,交付加工廠,按出口商品要求進行加工,其加工方式一般有委托加工和作價加工兩種,然后收回其成品。如將進口面料委托服裝廠生產服裝,用來供應出口。外貿公司購進原料、自付原料加工出口商品,原則上按成品收回后的商品數量和金額進行統計。但購進原料時,難以確定是否加工成品,而有許多原料又是列入計劃中的商品,此時只能視作原料性商品作外貿收購統計。但不能重復計算,待加工成成品后作成品收購統計,同時要沖減原料商品。
3.出口商品收購的毛貨與凈貨的統計:出口商品收購,如果實際收購的是毛貨,則應按凈貨折算進行統計。
毛貨與凈貨的折算標準與方法,按照對外經濟貿易部。對外貿易出口業務統一商品目錄u201d中的u201c折算比率u201d及各有關進出口總公司的統一規定執行。
4.關于退貨、換貨的統計方法
:所謂退貨,是指外貿部門將購進的出口商品因某種原因而退回給原供應單位。對于外貿收購商品的退貨,屬于當年購進的商品,應沖減當年出口商品收購統計數字,屬于上年進貨而在本年退貨的,應沖減本年出口商品庫存統計數字。外貿收購商品的換貨,是指外貿部門用不合出口規格的庫存商品與其他部門換回適于出口的商品。如果屬于當年收購的換貨,其統計方法是調整當年收購統計數字和庫存統計數字,即對于同品種的換貨,調整換貨后所產生的差額。
對于不同品種的換貨,應在有關收購統計數字上加上換回的商品數量,沖減換出的商品數量。同時相應調整各商品品種的商品庫存量。如果屬于往年收購的換貨,則應調整本年出口商品庫存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