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引導民辦高校堅持公益性辦學方向,提高辦學水平,在教育部支持和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指導下,成立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聯盟。聯盟成員共同制定、簽署并遵守以下《公約》:
第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
第二,堅持公益性辦學,堅守社會責任;
第三,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內部運行順暢;
第四,辦學條件達標,辦學行為規范;
第五,資產財務管理規范,實行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第六,辦學質量較高,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社會聲譽良好;
第七,落實學校法人財產權,舉辦者和出資人不從學校收入中提取費用,辦學結余全部用于學校發展;
第八,遵守聯盟《章程》,團結奮進,履行聯盟成員權利和義務,共同致力于推進高水平民辦大學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