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區委農村工作部下設單位。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農業產業發展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部門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牽頭組織全區農產品品牌建設;協調指導農村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工作;協調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抓好農業項目的申報工作和有關開發項目的管理。
為區委農村工作部下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區農民素質教育和農村勞務經濟的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農民素質教育規劃;負責農業職業技術鑒定、農業科技培訓協調指導等工作。
為區委農村工作部下設單位。主要職責是:指導全區土地承包、更低使用權流轉及合同管理;指導全區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會、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組織對經濟收支、農民收入情況的檢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