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在國際上尚沒有統一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其一將之理解為是各種指向產業的特定政策,即政府有關產業的一切政策的總和。如:u201c產業政策是與產業有關的一切國家法令和政策u201d。其二將其理解為是彌補市場缺陷的政策。即當市場調節發生障礙時,由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補救的政策。如日本學者認為u201c產業政策是政府為改變產業間的資源分配和各種產業中私營企業的某種經營活動而采取的政策u201d。其三是將之理解為產業趕超政策,即工業后發國家為趕超工業先進國家而采取的政策總和。如中國有些學者定義為u201c產業政策就是當一國產業處于比其他國家產業落后狀態,或者可能落后于其他國家時,為加強本國產業所采取的各種政策u201d。
從以上對產業政策的各種定義可以看出,各種定義的差別主要在于定義的角度不同。但是, 無論什么形式的產業政策,有一點是共同的,即政策的作用對象都是產業。本文的產業政策指u201c一國中央或地方政府制定的,主動干預產業經濟活動的各種政策的集合u201d。
中國的產業政策極少以法律的形式出現,主要為u201c規劃u201d、u201c目錄u201d、u201c綱要u201d、u201c決定u201d、u201c通知u201d、u201c復函u201d之類的文件,如《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目錄》等等。中國的國有企業在很多重要的行業仍居主導地位,因此對企業進行扶持或者規制無須借助法律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