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物品的分類
(一)按進出境物品的運輸方式分類
通常情況,海關按照物品進出境的運輸方式把物品分為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三類。
(1)行李物品,指的是旅客本人自用行李、旅行消費物品和饋贈親友的物品。行李物品基本上是以隨身攜帶、托運以及分離運輸的方式進境的。
(2)郵遞物品,是以國際通郵的方式投寄、投遞進出境的物品。
(3)其他物品,指的是除了上述兩種物品以外的其他以貨運方式的使領館公私用物品、外商常駐機構公私用物品、免稅店物品、捐贈物資等物品。
(二)按進出境物品的管理限制程度分類
按照海關對物品的管理限制程度,物品可劃分為以下三類:
(1)禁止進出境物品:主要指的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物品。這類物品,除了某些特殊情況,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發給證明準予放行的外,一律禁止進出境。
(2)限制進出境物品: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物品以及依據有關海關法律、法規需要進出限量、限值管理的物品。該類物品的進出必須向海關提交有關證明及單證材料,并向海關辦理相應的進出境手續。
(3)非限制物品:除了上述所列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該類物品在自用合理數量的范圍內,可以自由進出。
從海關管理的角度,海關管理的重點是禁止進出境物品和限制進出境物品。對于非限制物品,海關一般不做重點管理。但是,也不排除在某一特定時期,海關結合國家有關政策,出于某種特定目的,把某種物品確定為監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