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沖存貨機制(Buffer Stock Mechanism)
所謂緩沖存貨機制就是由商品協定的權利機構按照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的
規(guī)定,動用其成員國提供的實物儲備和現金儲備干預市場穩(wěn)定價格。其方法是在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之間劃分三個價格檔次(高檔、中檔、低檔),當市場價格進入高檔范圍時,動用緩沖存貨實物儲備拋售,把市場價格拉下來,當市場價格進入低檔范圍時,動用緩沖存貨現金儲備購買現貨,把市場價格拉上來,通過這種方法把國際市場的價格水平穩(wěn)定在中檔價格范圍之內。這種國際商品協定成員國爭議的焦點是: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以及價格檔次的劃分,緩沖存貨機制所需要的實物儲備和現金儲備如何決定,各個成員國按照什么比例提供,如何得以補償。采用這種機制的主要是國際錫協定和國際天然橡膠協定。
出口限額機制(Exportquota system)
這種機制是某種商品的主要生產國之間通過簽訂協議決定一個基本的出口總量限額或者出口總量的增長幅度,每年再根據市場需求和價格變動的具體情況確定當年具體的出口總量額度,年度出口總量決定之后,按照固定部分和可變部分分配給各個成員國,固定部分一般占年度出口總限額的70%,可變部分占30%,可變部分按照各個成員國的庫存量占成員國總庫存量的比例分配。屬于此類的國際商品協定是國際咖啡協定。此類國際商品協定的成員國爭議的焦點是出口總限額,年度生產配額,年度庫存配額的分配問題。
多邊合同機制(Multilateral Contract System)
這種機制是由主要的生產出口國和主要的商品進口國之間協商簽訂多邊國際合同,它要求主要的進口國在協定規(guī)定的價格幅度內向各出口國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出口國有義務保證在協定規(guī)定的價格幅度內出口一定數量的產品。當進口國完成應該進口的數量義務后可以在任何市場以任何價格購買任何數量的該種商品,當出口國完成應該出口的數量義務后可以在任何市場以任何價格出口任何數量的該種商品。這實際上是一個國際多邊貿易合同,實施此類方法的是國際小麥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