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3766]
問題標題:為出口而進口的包裝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聊城的一家企業。最近有韓國客戶要我們的產品,但是客戶提供包裝。這種情況我們為了出口而進口的包裝,屬于來料加工或者進料加工,還是按一般貿易?是否可以辦理保稅進口,具體的業務流程怎么做?我們是第一次做這種業務,不熟悉流程。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如果你司已經持有外經貿部門審批的《加工貿易批準證書》,具備《加工貿易企業加工生產能力證明》,則你司可向駐地海關加工貿易監管部門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具體業務請致電聊城海關加工貿易監管部門。如不具備,則應按照一般貿易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