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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關:來料加工企業轉型后的管理類別[125223]
問題編號:[125223]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企業轉型后的管理類別
問題內容:我是一家來料加工企業,現在的管理類別是A類,請問:如果來料加工企業就地轉型為外資企業后,還適用原來的A類管理級別還是要重新定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北京報關員考試答: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僅名稱或者海關注冊編碼發生變化的,其管理類別可以繼續適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調整:(一)企業發生存續分立,分立后的存續企業承繼分立前企業的主要權利義務或者債權債務關系的,其管理類別適用分立前企業的管理類別,其余的分立企業視為首次注冊企業; (二)企業發生解散分立,分立企業視為首次注冊企業; (三)企業發生吸收合并,合并企業管理類別適用合并后存續企業的管理類別; (四)企業發生新設合并,合并企業視為首次注冊企業。 海關將根據上述條件,審核企業是否繼續適用A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