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166]
問題標題:埔關2010年第5號公告 適用范圍?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問題內容:您好, 在2010/08/03得知埔關發(fā)布2010年第5號公告,要求從2010/08/15起進出口貨物應按<目錄>進行規(guī)范申報。請問:“進料加工”通關是否暫時可不按<目錄>要求進行規(guī)范申報?因為我公司是從事“進料加工”業(yè)務,涉及的4萬多種進出口貨物是取用“多對一歸并”報關;若然按<目錄>要求進行規(guī)范申報,將產生大部份貨物無法進行歸并,報關手續(xù)成本也大大增加(估計備案料件由250項增至3000多項,每車使用報關單項目由20多項增至300多項)、通關時間會大大延遲、以及部分要求申報因素難以確定,這樣會給企業(yè)帶來嚴重的通關、經營困難;同是,期望該<目錄>要求僅適用于“一般貿易”、“減免稅設備案”“不作價設備”(與上海海關類似做法)。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2010年第5號公告一般適用于“一般貿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