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320]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貿易 免稅證明
問題內容:1.請問做來料加工,辦了手冊,但沒辦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是否會影響到已經免征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是否會對加工費進行征稅。是向生產廠家征稅還是經營企業征稅。征多少呢?謝謝! 2.如果生產廠家是小額納稅人,是否可以做來料加工?因為正常流程使用免稅證明,是需要生產廠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小額納稅人開不出這樣的票,只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你所咨詢的問題涉及的國內稅收問題,請向你公司所在地的國稅部門咨詢。從海關的角度來說,只要申領了來料加工貿易手冊,料件進口時享受保稅政策,暫免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成品出口并辦理手冊核銷后,就解除了海關監管。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68號的規定,只要是在海關辦理了注冊登記的加工企業(D類企業除外)均可以從事來料加工的生產。因此,對于開具國稅免稅證明、國內增票的問題請咨詢國稅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