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844]
問題標題:ECFA具體實施時間
問題內容:請問ECFA具體是2011年1月1號開始實施嗎還是會延期? 現在只剩下幾天時間可是還沒有看到相關的公告出來,網上和現場都查不到任何相關信息, 進口需要提供什么特別材料呢?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ECFA是指《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將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早收計劃中約800項產品將逐步開始降稅。進口申報時,須按規定填制進口報關單,申明適用ECFA協定稅率,并同時提交以下有關單證:由臺灣簽證機構簽發的有效原產地證書正本、貨物的商業發票正本、裝箱單及其他相關運輸單證。如果貨物經過內地與臺灣之外的第三方,還應當提交第三方海關出具的證明文件以及海關認可的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