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401]
問題標題:減免稅設備解除監管
問題內容:減免稅設備已到5年有效期,是不是自動解除監管了,不用辦理什么手續了,是不是?隸屬開發區海關監管。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特定減免稅進口貨物監管年限屆滿時,自動解除海關監管。納稅義務人需要解除監管證明的,可以自監管年限屆滿之日起1年內,持有關單證向海關申請領取解除監管證明。海關應當自接到納稅義務人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核實情況,并填發解除監管證明。 -參閱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 (令〔2004〕012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