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8459]
問題標題:免稅進口通關
問題內容:我司進口了屬于國家鼓勵項目的機械一套,現已經拿到了征免稅證明,問題是此證明上是一個整機的稅號,由于機器太大,我司已于前幾個月把機器拆裝分批運進青島保稅區內,共計3批,但是當時報關時報的稅號是分拆后零件的稅號,而不是整機的稅號,現在就導致了現在出庫報關時征免稅證明與進境時的報關單無法關聯,但是此征免稅證明有一個進口貨物清單,已經經過海關審核,上面有這些的分拆后的零件的稅號及數量,問一下這樣的問題應該如何通關啊?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應當按照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時貨物的實際狀態確定。“報驗狀態”按以下原則認定: (一)由同一運輸工具同時運抵同一口岸并且屬于同一收貨人、使用同一提單的多種進口貨物,按照商品歸類規則應當歸入同一商品編碼的,該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將有關商品一并歸入該商品編碼向海關申報。 (二)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總署規章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請你司按照申報時的實際狀態進行歸類,并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的要求填制報關單。如有未竟事宜,請聯系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