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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已核銷的不作價設備手冊設備退運[170312]
問題編號:[170312]
問題標題:已核銷的不作價設備手冊設備退運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是注冊在閔行開發區的外資企業,我司有一臺設備是在2004年以不作價設備貿易方式進口的,并于2010年解除監管,現外商要求我司將該設備退運,請問我是否以加工設備退運的貿易方式報出口,所提供的資料為當時進口報關單復印件,核銷單應該不用提供的吧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由于手冊已經核銷并解除海關監管,外商當時也放棄了產權,因此不能按加工貿易設備退運方式報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