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016]
問題標題: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我公司(總公司)是海關注冊公司,我的下屬公司(分公司)在另一個城市屬非法人公司,按照海關要求非法人公司不能在海關注冊登記,我的下屬公司要作為外發加工承攬企業進行承攬加工保稅貨物,按照“加工貿易監管辦法”規定:承攬企業承接經營企業委托的外發加工業務須經海關注冊登記,具備相應的生產能力。我們是否提供總公司的海關注冊及生產能力即可。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需要提供總公司的海關注冊登記證明,分公司的分支機構工商營業證明和生產能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