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5020]
問題標題:成品出口退運有沒有期限
問題內容:海關同志:你好! 我公司是在中山三鄉一間進料加工電子廠,我司出口的成品由于質量問題需要退回加工后再出口,由于是2012年5月出口成品有質量問題,不知現在9月辦理退運可以嗎?有沒有期限?其次,如果成品退回加工再出口,這段時間也有沒有期限?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可以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因品質或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復運進境的原出口貨物免予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