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637]
問題標題:個人收藏物品被退回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礦標收藏愛好者,我想詢問下從ebay購買了5件小礦標用于個人收藏,去青島海關個人業務窗口辦理通關的時候卻被告知必須走公司通關,但是為什么東西在個人窗口辦理?因為是個人無法找到公司代理,所以只好退回.但是退回卻無法查詢,幾個月過去了現在都不知道到哪里,造成我的損失.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按貨物辦理通關手續時,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海關總署2008年52號公告)規定,經營單位欄目應填報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對外簽訂并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及海關注冊編碼。鑒于你未提供其他詳細信息,網上不便查詢核實。如上述貨物已經交由承運人辦理退運,請你向承運人咨詢目前貨物流向。如有未竟事宜,請撥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