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8128] 海關對侵權貨物是如何處置的?
問:您好,我司在上個月從廣州海關出口了一批服裝,申報通關時海關那邊說這批服裝上的圖標涉嫌侵犯已備案的商標權,把我司的這批貨給扣下了。我想請問海關對于認定是侵權的貨物會作何處置?謝謝!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進出口貨物或者進出境物品經海關調查認定侵犯知識產權,根據該《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當由海關予以沒收,但當事人無法查清的,自海關制發有關公告之日起滿3個月后可由海關予以收繳。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按照該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