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689]
問題標題: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是進料加工的公司,現由于訂單多想將部分產品的一道工序外發給其他公司生產。我司產品的工藝流程是:通過SMT(表面貼裝-委外加工)---金屬氧化物半導體集成電路切割減薄----著晶---著線---切割----成品。從工藝流程中可以看我司外發的是第一道工序,回來的是半成品,所以不會海關備案的項號,品名,規格。想請問一下,外發審批表中的回貨清單應該如何填寫?(項號,品名,規格應該填什么?) 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外發加工審批表中外發貨物和運回貨物的品名可以一樣,只需在規格欄上注明外發前后產品的區別即可。如果外發加工的程序為表面貼裝,那就在運回貨物的規格欄注明“已貼裝”字樣;另外,如果是半成品,沒有海關備案項號,可以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