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7300]
問題標題:保稅業務外發到分工廠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司是珠海的一家外商獨資企業,現有一分工廠在上海,現有一個項目需要移到分工廠那邊生產并出口海外,但是分工廠沒有獨立法人資格,故無法申請加工貿易手冊,問一、能否用這邊的手冊以免稅方式從上海進口原材料,然后在上海開展生產,然后直接出口?如果不能,問二、能否用這邊的手冊以免稅的方式從珠海進口,然后外發到上海,然后不運回珠海,直接在上海出口? 以上兩問題拜托老師解答~~謝謝您!
答:可以有兩種做法:1、貴公司向主管海關申請全工序外發加工業務,向海關辦理相關手續后,成品可以不運回來直接從上海出口,但是全工序外發需要按外發貨物的應繳稅款收取保證金,具體可以咨詢主管海關;2、上海分工廠向當地外經主管部門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并到當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然后以分工廠的名義開展進出口和加工生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