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448]
問題標題:產品損壞退運問題
報關員教材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公司是一家銷售電子產品的分銷商,貿易公司以一般貿易形式進口電子產品后給予我們銷售。在銷售過程中,客戶有將在保質期內損壞的產品交回我司要求維修。但我司沒有維修能力,如要維修則需要運出境外才可以。有問題如下: 1、由于我司是向貿易公司采購的產品,如我司具有進出口經營權,能否以我司的名義直接申報退運出境及重新申報進境?進出口申報的貿易方式是否可以用“修理物品”的貿易方式?維修費用是否要在進口時征收稅款/ 2、如我司沒有進出口經營權,該批需要維修的貨物要如何處理才能退運出境維修?如何在維修后復運入境?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復:如雙方簽訂的是維修合同,應以“修理物品”的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出口,對于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尋求進出口代理企業,修理后同樣以“修理物品”申報,進境時,維修費用需要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