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614]
問題標題:關于EMS單號5037798841101個人郵遞進境物品的通關狀態查詢
問題內容:7月1日左右,我有通過百通轉運的自用美國快件(運單號DE3052524106PB EMS單號5037798841101 )送交上海海關報關(內有物品:二手蘋果4一部,zippo打火機一個,銀吊墜一個)。以上包裹已按實際價值申報,請問能否告知此包裹目前的查驗狀態?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照個人郵遞物品管理,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負責對上海口岸郵運進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實際監管,辦公地址在武定路458號洪安大廈2樓,咨詢電話62728748-6202,您可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