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7088]
問題標題:行李的抽檢問題
問題內容:我從臺灣小三通到廈門,請問我的手提箱為30KG,此外還有背包,斜挎包和一些手提的零食。是否超重?如果超重將如何處理?還有就是我的手提箱里面有金門高粱,總重量和瓶數符合法律規定的三公升,四瓶。那請問是否會拆開檢查?因為我已經用報紙裹得嚴嚴實實的。謝謝。
答:來信收悉。1、關于行李重量問題請咨詢碼頭客運部門,因為如果需要托運的話一般會有重量的限定; 2、目前對金門高粱的規定是可以攜帶四瓶,不超過三公升,但同時要考慮距離上次入境的時間,如果15天內入境超過一次不能免稅攜帶煙、酒入境; 3、對于是否開包查驗要結合具體行李的過機圖像來分析判斷; 4、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