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283]
問題標題:舊書入關的問題
問題內容:我從臺灣網站買了一些舊書,都是是十年之前的,價值四百多人民幣,一共六套,一百多本。現在想用中華郵政的水陸印刷物專袋郵寄回大陸。,因為本人在外地,所以一旦被扣會非常麻煩。如果我將購物小票放入包裹中證明書籍在免稅范圍內,是不是可以不必到海關領取直接通關。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請參見編號191252的答復。個人進書,海關按照署令161號令規定的自用合理數量、進行審核,請你根據161號令的規定辦理相應進口手續。上述書籍如有第四條規定情形的,禁止進境:第四條 載有下列內容之一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進境(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四)攻擊中國共產黨,詆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五)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六)宣揚邪教、迷信的;(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八)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十)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十一)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禁止進境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第六條 印刷品及音像制品進出境,海關難以確定是否載有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內容的,依據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專門機構的審查、鑒定結論予以處理。如需你或代理人前往海關辦理手續,海關將委托郵局寄達《領取郵件通知單》,請你根據通知單上內容辦理進口手續。如不需你或代理人前往辦理手續,則郵局會直接送達。鑒于你未提供書籍詳細情況,是否免稅的具體事宜,請以入境地海關郵局辦事處的審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