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444]
問題標題:關于國際包裹拒收的手續證明
問題內容:您好!國際包裹如果退回原地是不是需要辦理手續,交幾十元的費用才可以呢,辦理手續繳費的時候,海關會開收費證明給收件人嗎?另外我聽說國際包裹如果不想交關稅的話可以選擇退回原地,請問這個選擇是海關要求還是收件人自主決定,有海關會要求收件人必須退回原地的情況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制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辦理通關手續。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武定路458號)負責辦理個人郵遞物品退運相關手續,聯系電話:62728748*6202,您可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