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個人訂的兩雙舞鞋是否要交稅?
問題內容:我朋友從西班牙幫我訂了兩雙舞鞋,通過DHL運送,現在已經到浦東海關,此前通過DHL以個人物品報關被退回,DHL告知我由于是兩件物品,一定要通過進口代理公司以公司名義進口,并且要按商品交近30%的稅。我這兩雙鞋總價不過2000多元人民幣,而且純粹是個人用品,又不是用于商業用途,請問海關對待個人物品不是以自用、合理為原則么?為什么我有多位同學分別訂一雙鞋就要2000多元能按照個人物品進來,沒有交稅,我訂的這兩雙鞋價值還不足她那一雙,卻要按照商品交稅?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從外國郵寄個人物品進境,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每次允許郵寄的限值為人民幣1000元(超出的予以退運),其中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部分需征稅。海關征收的關稅=完稅價格×稅率,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提供的發票可作為參考,鞋類的稅率為10%。具體你可以咨詢上海浦東機場海關快件處,電話688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