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8188]
問題標題:合資公司股東自帶車輛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韓國籍,是一中國合資公司的韓方股東,欲將自用汽車從韓國帶到寧波。請問需要辦理和手續?如有關稅其稅率是?自用車輛在中國行駛有無區域限制?有沒有時間期限反回韓國?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1、關稅稅率 25%、增值稅稅率 17%、消費稅稅率依據車輛排氣量(請參閱: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15號)。 2、計算公式:從價計征關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X關稅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實征關稅稅額+實征消費稅稅額)X增值稅稅率;從價計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實征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X消費稅稅率。 3、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口的自用車輛需交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