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563]
問題標題:香港自用家具
問題內容:您好,我有在香港生活期間購買的家具,賣掉比較可惜,現(xiàn)已不在香港生活,想將家具帶回國內,請問需要什么手續(xù),怎樣運輸進國內,是否需要繳納關稅,稅額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Bgyedu.CoM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jiān)[1994]774號)規(guī)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免稅額為400元,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guī)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家具屬于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