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3987]
問題標題:國外郵寄奶粉回來被海關扣留,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問題內容:托人從新西蘭寄回2箱奶粉,但后來收到了廣州航空郵政處理中心寄的處理單,說要去海關辦理有關手續。請問去哪里辦理?需要什么材料?一定要收件人去辦理嗎?能找其他快遞公司代辦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nzk111: 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一、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0)43號)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二、個人郵遞物品的完稅價格表請參閱海關總署網站的“海關法規”欄目,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三、辦理手續所需的材料要根據不同的情況確定,請按照《郵件處理通知單》上的要求提供。四、一般情況下,報關手續可委托代理報關公司辦理。五、如有其他情況,可在工作時間與現場海關聯系,電話:020-38187432。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