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839]
問題標題:留學生回流所帶的一些東西要交稅嗎?和交多少?
問題內容:你好! 我今年1月份回國,因為回國做事基本上以后不會外出,所以可能攜帶一些比較貴的東西回來,像LV,ipad,iphone4等私人物品和一些以前從國內帶過去的(衣服以及一部電腦和一部Nokia的手機),還有一些準備送給朋友的在免稅店買的東西,比如說酒,煙等.請問我大致需要做些什么? 或者說需要交多少比例的稅(詳細的)? (國內帶的電腦及手機的發票那些早沒了.因為用了快4年) 還有想問的就是ipad可以算是一部電腦而隨身帶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根據海關總署第54號公告規定: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