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4887]
問題標題:關稅問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官員,我和父母都住在美國,但是逢年過節我們想寄一些禮物送給家里的親人,所以有一些問題想要咨詢一下。 例如電子產品,像電腦,手機,相機,MP3之類的,關稅是多少,是由收件付還是由我們付,必須要到成都市取件嗎,需要什么報關之類的程序還是直接憑身份證可領取? 其次是數量,一次能寄多少,或者一段時間能寄多少次? 還有特別是像有些特定的產品的分類,像IPAD算在電腦一列嗎,itouch算是MP3嗎? 下半年我母親可能要回國一趟,隨身帶有一些衣物,裝飾之類的伴手禮,量在多少以內是合理的,是免稅的? 問題有點多,但是真摯的感謝你們能抽空解決我的疑惑,謝謝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成都海關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關于進一步規范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監管的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自2010年9月1日起,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電子產品稅率一般為20%,提問人可以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查詢具體稅率。 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不屬于個人合理自用的物品,應當按照一般商品進境辦理通關手續。收件人可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海關辦理相關手續也可以委托貨代公司辦理。如仍有疑問,建議撥打海關統一服務熱線12360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