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795]
問題標題:奶粉問題
問題內容:31號從東京回國,想帶幾罐奶粉回國自用,請問,我行李中可以帶幾罐不算違規?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 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稅率10%。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