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715]
問題標題:回國定居,自用物品有限制嗎?尤其是書籍?
問題內容:您好。我和老公回國定居,想把他在美國的個人物品運回北京,請問對書籍入境的數量有什么限制嗎?他有大約1100本書,可以按自用物品運進中國嗎?是否需要特別的審批手續?是否要征稅?如果要,稅率是多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印刷品進出境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每人每次超過50冊(份)的,對全部進境印刷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定居旅客進境安家物品,應在獲準定居后3個月內持定居證明向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書面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具體向北京海關業務二處聯系協調解決。地址:東四環中路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