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360]
問題標題:關于香港返滬攜帶物品征稅的規定
問題內容: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從香港返滬,每個人哪些物品或超額部分需要征稅的規定,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您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