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口進口貨物辦理海關手續后方可進入美國。運抵后直接進入外貿區(即保稅區)的貨物并不經過海關。
(一)進口人美國允許個人進口自用或商用貨物并自行辦理報關手續。進口人應承擔確保其貨物符合所有進口規定的責任(如合理標識,符合安全標準,在貨物運抵美國之前取得必要的進口許可證等)。在海關報關單上須填寫進口人號碼,可填寫國內稅務局營業注冊登記號碼,如進口人未在國內稅務局進行營業注冊或系個人進口,則提供社會保險號碼。
(二)申報人進口貨物應由其貨主、購貨商或報關代理辦理報關手續。如貨物運交“指定人”,則持有經發貨人背書的海運提單(或空運單)的人有權辦理報關手續。最常見的情況是,由持有運貨到進境口岸的承運人所開具的貨主證明書(“承運人開具的證明書”)的人或公司(即海關意義上的“貨主”)辦理報關手續。在某些情況下,可用提單副本或運貨收據報關。如貨物并非由公共承運人進口,由持有貨物擁有權證明的進口人或其代理人辦理報關手續。
(三)貨物運抵口岸貨物運抵口岸時,海關并不通知進口人,一般應由承運人通知進口人。法定進口人(指貨主、購貨商、貨主或購貨商指定的報關代理、收貨人)應在進境地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并協調驗放安排。如想快速通關,可在貨物運抵前進行預申報,但預申報貨物運抵口岸前海關不會給予放行許可。
(四)申報方式1.電子申報通過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的“自動化商業系統”(Automated Commercial System,簡稱ACS)提交電子報關單。
2.紙質申報在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指定地遞交紙質報關單。
(五)報關步驟1.一階段報關貨物運抵美國口岸之日起15日內,應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指定地交驗下列報關單證,海關確定符合放行條件后,擔保驗放:
- 進境艙單(海關與邊境保護局7533表格)、立即交貨申請表和特許證(海關與邊境保護局3461表格)或貨物驗放需要的其他表格
- 進口申報權證明
- 商業發票(無商業發票時,提供形式發票)
- 裝箱清單(需要時提供)
- 其他用以確定貨物是否可以入境的單證
- 稅費擔保證明(貨主既可通過美國當地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也可預存以美國貨幣計算的保證金,或提供美國政府擔保。如系通過代理人報關,經代理人許可,貨主也可使用代理人的擔保)
如貨物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將被海關作為無人認領貨物轉至候領倉庫(General Order Warehouse),進口人應承擔貨物存放在候領倉庫期間的倉儲費用。如貨物在候領倉庫存放6個月后仍無人認領(申報),將拍賣或銷毀。易腐爛、易變質貨物和爆炸物則在更短期限內變賣。
2.二階段報關貨物擔保驗放后10個工作日內,貨主或其報關代理應向指定海關交驗下列單證,申報征稅和貿易統計需要的信息,繳納預估稅費:
- 貨物驗放后退給進口人、報關行或其代理人的一階段報關單證回執聯
- 二階段報關單(海關與邊境保護局7501表格)
- 計征關稅、貿易統計、證明貨物已滿足所有進口規定而需要的其他單證(如系通過報關代理以電子方式報關,即通過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自動化商業系統的“自動化報關代理界面”報關,上述紙質單證可能只需要部分提供或完全不需要提供)
此階段,進口人必須申報貨物完稅價格,但申報的完稅價格須由海關審核確定。完稅價格的確定一般有下列方法:
成交價格法是最主要的估價方法。成交價格指買方為進口貨物已付或應付價格。其他因素也有可能要計入成交價格,如包裝成本、銷售傭金、版權或特許權使用費等。
無法確定成交價格時,則使用相同貨物成交價格法。
如無法找到與被估價貨物相同的貨物,或無法確定可以接受的與被估價貨物相同的貨物的成交價格,則使用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法。類似貨物是指與被估價貨物在同一國家由同一生產商生產、可與被估價貨物互換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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