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貨物在入境口岸本地實驗檢驗檢疫的,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三聯);需現在口岸放行、異地檢驗檢疫的,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四聯)。其具體審核要求是:
1.應審核檢驗檢疫所需的合同、發票、提單等單據是否齊全。申請放行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重)量、嘜頭等是否與所附單據相符。申請品質檢驗的還應審核是否有國外品質證書或質量保證書。
2.入境貨物時還應提供國家環保部門簽發的《進口貨物批準證書》和經認可的檢驗檢疫結構簽發的裝運前檢驗合格證書等。
3.對申請重量鑒定的,還應審核是否隨附重量明細單、理貨清單等單據。
4.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在提供貿易合同、發票、產地證書的同時,還必須提供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的檢疫證書;需辦理入境檢疫審批手續的,還應提供入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5.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商品要提供《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