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972]
問題標題:委托朋友辦理報關手續
問題內容:家人美國寄了2個包裹里面2臺手機 進海關了來通知單說超出個人自用合理數量需要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報關手續 我要去哪里找?郵局大廳里面有辦理這個業務的嗎? 我想委托我朋友去辦這個事情請問需要什么呢? 就2臺手機放2個包裹里面可以直接交稅拿東西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您好。現就您的問題回答如下:一、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您可以通過網絡或其他方式自行尋找,只要是符合相關資質的均可以辦理。華林路259號郵政大廈報關大廳內也有數家的代理報關企業在內開展業務,您可以咨詢比較后選擇,海關沒有指定或要求特定企業。二、委托朋友辦理應帶上海關通過郵局向您寄發的告知單,以及朋友和您本人的身份證件。其他材料請根據委托的代理報關企業要求向其提供。三、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過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海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未盡事宜歡迎撥打海關服務熱線12360進一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