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459]
問題標題:有關電子關封期限問題
問題內容:一般情況下,電子關封的有效為多少?現在因我司手冊有做過延期和加簽數量,做轉廠時,轉入方報關時被退單,回執原因說是申請表超期。像這種情況是該如何處理?申請表可以做延期嗎?要是申請表延期了,其相對應的收發貨單是否相應的延期了,還是要重新做收發貨單?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有效期請具體查閱經海關審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有效期不得超過手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且最長不得超過1年,對手冊辦理延期手續后,《申請表》的有效期不會自動隨手冊延期,為此,貴司需向主管海關辦理《申請表》的延期手續。《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未有另設有效期,不需辦理《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的延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