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4140]
問題標題:不作價設備監管期滿后處理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你好。我司(外商獨資)進口的一批不作價設備已滿5年的監管期,且提出了本企業繼續留用的解除監管的申請,取得了D手冊的核銷結案通知書?,F我司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了變化,該批不作價設備不再需要,請問下列4種狀況下分別如何辦理或履行哪些手續?①廢棄②有償轉給其他企業③無償轉給兄弟企業(外商在國內投資的另外一家獨資企業)④退運
問題分類:[報關員]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如留在境內非本企業使用,企業需提出申請,由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機構辦理進口審批手續,海關憑批件為其辦理解除監管手續,并免繳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已經解除海關監管的不作價設備,無法辦理退運手續,只能按一般貿易出口離境。理論上,如果已經解除海關監管,企業無需向海關申請辦理任何手續即可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