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貨報告[Outtum Report]實際上是一份詳細的進口載貨清單。它另外還增加了如下一些項目:卸貨方式(指將貨物卸岸人庫,還是裝車或過駁)、實交數量、溢卸數量、殘損數量和備注欄等。備注欄內批注貨物的外表狀況、內容、殘損、溢短等。
提貨單[Delivery Order] 又稱小提單。收貨人憑正本提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單。在簽放提貨單時必須注意以下四點:(1)正本提單須由有權提貨的收貨人背書。(2)如正本提單上有短缺或殘損的批注,須如實反映在提貨單上,避免提貨時收貨人與港口貨運部門發生不必要的爭執。(3)如正本提單上無批注,但貨物卸船時發生殘損或短缺,收貨人在換取提貨單時可在承運人代理處獲取相應的簽證,以便向承運人辦理索賠事宜。(4)運費未付或運費到付的貨物,收貨人只有在付清運費后,方能換取提貨單。
小提單[Little B/L] 又稱提貨單。見“提貨單”。
超溢貨物[Overflow Cargo]船舶到達港口卸貨時,超出提單上所載件數的貨物。造成超溢的原因有多種;或為發貨人超裝;或為原卸他港的貨物誤卸本港;或為多批同類貨物裝載一船,由于標志錯亂而造成溢卸。遇有上述情況,卸船時應編制“貨物溢短單”存查.待查清原因后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