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業務信函的構成:
外貿業務信函由兩部分組成,即標題和信文。
標題:
寫在信箋的上方正中間,獨立于信文之外。標題要能簡明地概括出寫信的事由和寫信人的態度,使收信人對書信的內容一目了然。
信文:
信文由稱呼、正文、落款、日期四部分組成。
稱呼:
稱呼就是收函單位的名稱或具體負責辦事人的姓名。頂格寫,寫全稱,單占一行。
正文:
正文是信的主要部分,也就是信的內容。要寫明事由,表明態度,講清原因。即對某件事表明是肯定還是否定的態度,闡明采取這種態度的道理。敘事、說明要清楚明白;說理要有邏輯性和雄辯性;商榷問題、提出異議時,意見要明確,態度要明朗,證據要確鑿。為了減少流轉環節,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歸類存檔,外貿信函要求一事一信。
落款:落款就是在信的右下角寫上發函單位的名稱。要寫全稱,并加蓋公章。
日期:在右下角發函單位名稱的下一行寫上發文日期。